转移支付区域(项目)绩效目标自评表(2021)
索引号 : 011337514/2022-09285 文 号 : 无
主题分类: 环境监测、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: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
名 称: 转移支付区域(项目)绩效目标自评表(2021) 发布日期: 2022年04月02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 2022-04-02
转移支付(项目)名称  | 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21年第二批专项资金  | 负责人及电话  | 潘志明13329984226  | |||||
地方主管部门  |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| 实施单位  | 大气环境科  | |||||
项目资金(万元)  | 全年预算数(a)  | 全年执行数(b)  | 执行率(b/a)  | |||||
年度资金总额:  | 5749.94  | 0  | 0  | |||||
其中:中央资金  | 1520  | 0  | 0  | |||||
省级资金  | 0  | 0  | 0  | |||||
地方资金  | 4229.94  | 0  | 0  | |||||
其他资金  | 0  | 0  | 0  | |||||
年度总体目标  | 年初设定目标  |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| ||||||
对2个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,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染治理;对2个工业炉窑开展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;新建干燥窑脱硫塔1套。  | 已开工,正在建设  | |||||||
绩效指标  | 一级指标  | 二级指标  | 三级指标  | 年度指标值  | 全年完成值  |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| ||
产出指标  | 数量指标  |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数量  | 2套  |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数量  | 30%  | 因生态环境部调整《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入库指南》,需重新上报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,经生态环境部临时开启的全国性审核,湖北杭瑞陶瓷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于2021年12月27日通过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审核进入储备库。2022年1月19日拟支持项目转入实施库。 改进措施:加强推进项目建设。  | ||
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数量  | 2个  |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数量  | 30%  | |||||
干燥窑脱硫塔新建数量  | 1套  | 干燥窑脱硫塔新建数量  | 30%  | |||||
质量指标  | 项目验收合格率  | 100%  | 项目验收合格率  | 0  | ||||
时效指标  | 项目开工率  | 100%  | 项目开工率  | 100%  | ||||
项目完工率  | 100%  | 项目完工率  | 0  | |||||
效益指标  | 生态效益指标  |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  | ≥9吨/年  |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  | 0  | |||
颗粒物减排量  | ≥17吨/年  | 颗粒物减排量  | 0  | |||||
氮氧化物减排量  | ≥200吨/年  | 氮氧化物减排量  | 0  | |||||
满意 度指 标  |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| 群众满意度  | ≥80%  | 群众对项目满意率  | 80%  | |||
说明  | 无  | |||||||
注:1.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资金、省级资金、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、社会资金,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。
2.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(截至2021年12月31日)。
3.定量指标。地方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,绝对值直接累价计算,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。
4.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: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、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、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,分别按照100%-80%(含)、80%-60%(含)、60%-0%合理填写实际完成比例。地方主管部门汇总时,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情况。